全国免费咨询热线

400-123-4567(24小时服务)

深圳积分入户测评_深圳户口办理条件_深圳人才引进政策-深圳 ...

 
  • 详细介绍
  • 费用包含
  • 费用不含
  • 注意事项
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后,进行了姓名变更,该如何处理?答:如申请人姓名变更,需本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其租房补贴受理部门填报变更信息。 1、有效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,需具有曾用名信息);...我这边大学毕业后就来深圳工作,现已8年,目前也正考虑入深户。我的困惑是:单位无法接纳我的户口、这边没有购房,同时也没有亲友能接纳户口。请问下,政府有没有具体接纳户口的单位,解决我们这个群体的户口接纳问...想要积分入户深圳,可是发现自己积分不够怎么办?该如何为自己加分?这时候我们按照对应政策进行自我提升,看分值表那些项目自己可以再增加的。购买社保,文化程度、技能水平的提升都是比较有效的方法。具体办法:1.报考成人学校,完成学业并通过考试,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程度。2.通过技能学习与深造,通过对应技能等级评测。3.缴纳社保。4.参加相关技能竞赛,并在比赛中获奖。5.按照规定依法纳税。6.比较有创造力的可以发明专利,不过这个对于一般人来说都是比较难的。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后,进行了姓名变更,该如何处理?答:如申请人姓名变更,需本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其租房补贴受理部门填报变更信息。 1、有效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,需具有曾用名信息);2、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验原件)。3、个人声明(包含姓名变更的具体时间及决定机关,以及承诺提供信息属实等内容)。想要积分入户深圳,可是发现自己积分不够怎么办?该如何为自己加分?这时候我们按照对应政策进行自我提升,看分值表那些项目自己可以再增加的。购买社保,文化程度、技能水平的提升都是比较有效的方法。具体办法:1.报考成人学校,完成学业并通过考试,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程度。2.通过技能学习与深造,通过对应技能等级评测。3.缴纳社保。4.参加相关技能竞赛,并在比赛中获奖。5.按照规定依法纳税。6.比较有创造力的可以发明专利,不过这个对于一般人来说都是比较难的。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后,进行了姓名变更,该如何处理?答:如申请人姓名变更,需本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其租房补贴受理部门填报变更信息。 1、有效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,需具有曾用名信息);2、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验原件)。3、个人声明(包含姓名变更的具体时间及决定机关,以及承诺提供信息属实等内容)。我这边大学毕业后就来深圳工作,现已8年,目前也正考虑入深户。我的困惑是:单位无法接纳我的户口、这边没有购房,同时也没有亲友能接纳户口。请问下,政府有没有具体接纳户口的单位,解决我们这个群体的户口接纳问题。而且,前期咨询过人才中心,他们也说不接纳户口?答: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,可以按以下顺序选择落户地;1.配偶家庭户;2.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、挂靠亲友家庭户;3.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;4.代理机构集体户;5.派出所代管户。  详情请向公安部门咨询。本人已婚已育,准备办理我市人才引进业务,还需要提供深圳市计生证明吗?答:自2017年11月12日起(含当天),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受理人才引进业务时(含此前已在系统申报人才引进、材料清单显示需提供计生证明、但在11月12日及之后提交申报材料的),不再收取人才引进计生证明,也不再审核计划生育情况。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后,对审核结果有异议,该如何处理?答: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自系统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租房补贴受理部门提交申诉申请;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无异议。经审核,符合申请条件的,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;不符合申请条件的,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说明理由。  1、对户籍核查结果有异议:提供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(验原件);  2、对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核查结果有异议:提供市、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(收原件)。本人2015年在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时,因提供虚假材料被列入人才引进黑名单。现想再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业务,还能申报吗?要如何办理才能重新申报?答:根据2015年人才引进政策,申请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,将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,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。待5年锁定期满,系统将自动解锁,申请人即可正常申报。同时,系统将记录该笔人才引进不良信用记录,重新申报时将按政策规定予以扣分。各有关单位: 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,根据《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深发〔2016〕9号)、《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》(深府〔2016〕59号)等有关规定,我局制定了《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》。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  特此通知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年12月20日  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本市人才引进管理服务,大力引进优秀人才,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,根据《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》(深发〔2016〕9号)、《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》(深府〔2016〕59号)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引进市外人才,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,以及引进留学回国人员,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。 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制定、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,并与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。  第四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统一政策、统一审核标准、统一信息管理。经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同意的,可依程序办理人才引进、工作关系和档案转接、户籍迁入等手续。  第五条申请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  (一)身体健康。  (二)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[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(一)、(二)项的除外]。  (三)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。  (四)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,无刑事犯罪记录。  第六条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,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,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:  (一)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,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。  (二)在国(境)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,或在国(境)外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工作(学习)1年以上、取得一定...各有关单位: 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,根据《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深发〔2016〕9号)、《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》(深府〔2016〕59号)等有关规定,我局制定了《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》。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  特此通知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年12月20日  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本市人才引进管理服务,大力引进优秀人才,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,根据《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》(深发〔2016〕9号)、《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》(深府〔2016〕59号)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引进市外人才,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,以及引进留学回国人员,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。 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制定、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,并与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。  第四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统一政策、统一审核标准、统一信息管理。经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同意的,可依程序办理人才引进、工作关系和档案转接、户籍迁入等手续。  第五条申请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  (一)身体健康。  (二)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[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(一)、(二)项的除外]。  (三)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。  (四)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,无刑事犯罪记录。  第六条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,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,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:  (一)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,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。  (二)在国(境)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,或在国(境)外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工作(学习)1年以上、取得一定...

Copyright © 2014-2016 某某旅行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    ICP备********号